现在的老婆人很好,但是因为她的原生家庭,还是想离婚,焦虑到吃药。
老婆不是武汉本地人,01年大学毕业进了本地体制内工作,收入现在武汉平均工资吧,我跟她是大学校友,年轻时有过一段短暂的萌芽状态的情愫,没有开花结果。
时隔10多年从广东回武汉发展之后,又重新在一起了,之前各自在婚姻中,都因为各种原因离婚了。前一段婚姻因为忙于事业,都没有孩子,现在两个人年纪大了,没有再考虑要孩子,我是家里独生子,她则是长女,下面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以上是基本情况。
2019年回武汉,我在她很多年前武昌买的小房子暂住了一年之后,觉得有点憋屈,在江夏买了套大房子给我们改善居住,首付70w万我出了55w,她出了15w,月供用的她的公积金和一部分工资收入,这套房供我们改善居住。因为家中独子,我另在同一片区买了一套供我父母将来武汉定居使用,这套她没有出资,由我全款买入。
疫情之后,武汉重启,2020年她在老家的父母双双失业,我顾念两个老人家年事已高,无法再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提议把二老接往武汉,四个子女,每个子女每个月从牙缝里省500块,都够两个老人开销,但因她小弟弟和小妹妹经常失业,结局就是她在出主要心力和资金赡养。持续大半年后,因为疫情影响,她弟弟妹妹也开始频繁失业,给她父母的赡养费经常断档,她父母也是善良的老人,说自己出去干活,但因为年纪大,也始终无法在武汉找到合适工作。
一年后,我觉得这样不是个事,因为我很爱她,不想她为了她原生家庭的事频繁操心,也不忍心她父母一直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我认为和她结婚了,就有赡养她父母的责任,就主动提议把她父母接到我们江夏新买的房子里,我跟她把她父母养起来,相当于在武汉给她父母提供吃住行和一部分吃药费用,她父母给我们提供一日三餐的劳动力即可。
我当时认为是双赢的,因为我们忙于工作,很少自己做饭,每个月在吃上面开销的钱,用于赡养五个人,也刚好够,只是以前3k可以够两个人吃喝和水果,现在只够五个人饭钱,水果钱要另外出。(她妹妹失业,没办法,也只好投靠她)
矛盾的种子就此埋下,我觉得赡养她父母天经地义,但是一直认为没有赡养她弟弟妹妹的责任,她弟弟妹妹经常失业,她免不了要经常补贴,钱不多,几百块,我们完全给的起,但是我心里开始不痛快了。我愿意每个月给她在服装购置上花钱,花多少都愿意,只要能力范围内,但我不能接受她的工资全部被她拿去供养她的原生家庭,我的收入拿来我跟她开销之后,她还要维持所谓的亲戚间的体面,无休止的在小恩小惠上还是她占最大头的付出。
我不在乎这每个月的几百块钱,我在乎的是她的态度。她这样做,开始让我感到心寒,感到自己是个外人。
一个例子,她弟弟其实已经成家,她的小侄女有时候要买奶粉,就在家庭群里让几个姑姑搞点优惠券,但是要先垫付,事后她弟弟把钱发群里,她另外两个妹妹收了,但是她不收,觉得500块小事,我知道了很生气,她觉得我大题小做,我觉得她是没有界限感,亲兄弟明算账。
她的角度却认为,她没直接花我的钱去补贴她原生家庭,房子是我出首付买的,她月供了,每个月3k生活费也是她在出,她觉得我没资格干涉她每个月的剩下的那千把块工资怎么支配。
我认为没有我给他们一大家子提供大房子住,他们在外面租房子也得2,3000的月支出,包括租金和物业费水电网络。只是这个是沉没成本,没有她每个月给她父母3000那么直接。那么相当于我跟她两个人每个月是花了6000块在养一大家子,这种情况下她工资所剩无几,自己逛街连件衣服都舍不得买,我说给她买,她也不要。我既心疼她的自强自立,也无语她对原生家庭的没底线付出。在疫情持续几年之后,我因为生意不顺,再也不想忍受这样的生活,开始跟她因为几百块诸如奶粉钱的事频繁吵架。
现在我动了分开的念头,又舍不得,因为工作压力大,经常失眠,非常焦虑,一开始还想着多赚钱帮她把她弟弟妹妹养起来算了,现在觉得能力有限,还是自救吧,去医院开了安神的药吃。
还有孩子,其实一开始我是想要个孩子的,毕竟家中独子,但是她说她一手带大她弟弟妹妹,心力交瘁,再加上前段婚姻不顺,万一我们有了孩子,再离婚的话,她因为要养一大家子了,再也养不起孩子,所以极力反对要孩子!我抗议几次无效之后,也不想再提这件事,只能做罢。
这样的婚姻真的是越来越鸡肋,如果是你们,该怎么处理和平衡这样的一大家子关系?还是彻底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