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粉咵房

明确了!武汉这类房今年起限购

11回复 阅读 3115

近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针对法拍房的购买资格问题

给出明确答复?

自2022年1月1日起

购买法拍房

须遵守武汉市住房限购政策

快来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



法拍房是否受限购政策影响?




网友:

现在想购入法拍房,是否受限购政策影响?


图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住房保障和房管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159号文)规定:


①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上述区域向其出售住房


②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限购范围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


按照《Z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文)


第一条“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二条“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因此,2022年1月1日以后参加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的,需符合武汉市住房限购政策。 


扫码进群,获取更多楼市资讯



标签

法拍房 楼市限购 武汉楼市
展开全文
一键安装官方客户端
江城热点及时推送 阅读体验更流畅

1人点赞

查看更多

值得推荐

全部回复

胖哥YYDS 大学二年级

法拍房还是不敢买!

限购是为了防止很多人钻这个空子吧

小资_whl945 小学六年级

武汉小夏 大学三年级

有需要的可以找我咨询基本七折左右

追梦人有颗吃货的心 超级意粉

法拍房很多问题

一定要慎选

千万不要以为占了便宜

说不准钱打了水漂

寒盢飝 小学六年级

法拍房确实需要谨慎,很多法拍房,原业主为了房子不被收走,大多数找熟人签了一个长期的租赁合同,而且是一次性支付了全部的租约。这些法院有可能会查不到,但是等到你办完手续,收房的时候,就会有人拿着一份 20年的租赁合同在房子里等着你,因为在我国,租赁的最长期限就是20年。想要收房很简单,把他支付的20年房租赔偿给他还有违约金。因为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甭管是真租赁还是家租赁,起码合同法律上是承认的,别人拿着租赁合同,就算是法院也毫无办法。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我有个朋友就是这么干的。

小资_whl945 小学六年级

V大灰灰V 大学二年级
寒盢飝发表于 2022-03-01 09:15 法拍房确实需要谨慎,很多法拍房,原业主为了房子不被收走,大多数找熟人签了一个长期的租赁合同,而且是一次性支付了全部的租约。这些法院有可能会查不到,但是等到你办完手续,收房的时候,就会有人拿着一份 20 ...

这方面早就规范了。


查封前如果已经签订租赁合同并在住房出租中心备案,那就是有效合同,租客在拍前会提供合同给法院,法院在拍卖公告中会公示出来。如果是查封后再签订租赁合同,那合同肯定是无效的,法院一般不承认,而且也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去拍的人要自己去查公示,自己不查,那就怪自己了。


如果没公示,拍下后有人拿租赁合同不腾房,那就只能打官司,基本上稳赢,就是劳神费力,耗时。不怕打官司的,可以搞。

如此尔尔 小学三年级

法拍房 风险较大 适合赌狗

casber 大学四年级

这个问题,法院做得太不地道了,你既然在组织拍卖,必须得把房子清理“干净”再说吧,否则就是不负责任!

zzz2009 小学六年级
寒盢飝

完全是不懂装懂,不要误导别人。。

1.确实是买卖不破租赁,为了打击房东恶意躲避债务也就是老赖,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承租人与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恶意串通制造虚假租赁合同的认定,租赁合同是否具有一下几点:

1.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长期租赁对当事人权益影响甚巨,更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在租赁关系真实性的审查过程中,承租人无书面合同又主张长期租赁的,或者虽有租赁合同复印件但不能提供原件又无其他证据佐证的,一般不认可租赁关系的真实性。很简单,这个租赁合同备案了没有??

2.租金支付方式。虚假租赁中常见的租金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全部现金支付且已一次性付清。对此情形,可以结合承租人的支付能力、租金金额大小、资金来源等进行综合判断,租金金额较大而承租人又无其他证据证明资金来源的,一般不认可租赁关系的真实性。二是未实际支付租金但系以房屋租赁权抵债.

3.承租人是否实际占有租赁物。虽然我国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但相关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行政管理和治安管理需要,并非效力性规范,在现阶段登记并非租赁权的公示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则强调了占有对于租赁的意义。根据该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合法占有、登记备案、合同成立在先的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可见占有对于租赁权的成立具有决定作用,因此以占有作为租赁权取得对抗效力的公示性表征日渐成为实务界的共识。在审查租赁关系真实性时,应当审查承租人是否实际占有租赁物,未实际占有租赁物的,或者主张以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方式间接占有租赁物的,对该租赁关系不予认可。

卫星城 小学三年级
寒盢飝发表于 2022-03-01 09:15 法拍房确实需要谨慎,很多法拍房,原业主为了房子不被收走,大多数找熟人签了一个长期的租赁合同,而且是一次性支付了全部的租约。这些法院有可能会查不到,但是等到你办完手续,收房的时候,就会有人拿着一份 20 ...

有一次性缴20年租金的吗,这不是侮辱法官智商吗。。。如果签租金十万一个月也可以,房价200万,租金2000万,买房倒贴1800万。。。

首页 版块

和武汉妹子交朋友

了解武汉的窗口

在武汉结婚  买房  装修  旅游  购物

用得意生活app有优惠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