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做资料员,工龄9年2个月,怀孕14周,第一胎。前段时间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负责人就只打了一份合同给我续签,我让他在打一份合同给我,他并没有打,合同就一直没签,4月份,公司评审,要检查人员劳动合同,在检查的当天我补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到2019年12月,我没有备份,检查完,负责人就把人员档案锁起来了。评审完,因为还没有办婚礼,请了三天婚假,加3月份和四月份加班补休8天半(公司加班没有加班费,加班少于四小时不算加班)共计11天半,从4月23号到5月9号上午,4月16号递交的请假单,从4月16号到今天一直正常上班,然后今天中午被负责人叫去,说我被辞退了~工资算到5月9号上午,没有其他任何赔偿。现在我手里没有劳动合同,我该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