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一时冲动,家里的车2016年夏天下暴雨时,发动机进水大修过,之后又修过一次,所以想换车,我通过汉阳区国博中心车展,在武汉建银华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汉阳区黄金口工业园金色环路18号)签订了购车合约书,林肯2.0尊雅版,交付了10000元的定金,之后销售代表就催着我支付首期,说到店会交一个3000元的“续保押金”,规定我必须每年在他们店买保险,这不是霸王条款吗?当时交定金时不说,恶意欺诈消费者,因为这我就没买车,12月中旬家里资金出现困难,没有钱买车,销售代表让我把黄联寄给他了,说走流程很复杂,要每个领导签字,走网签到集团总部,12月底告诉我领导已经签完字,现在要写情况说明,再三问我是不是没在别处买车,我肯定答复没有,等到2018年1月份,说他们工作都没发,财务不出账了,让我耐心等待,等到2月8日,我打电话去问,还要等,要了我的退款账号,之后又没动静了,3月6日我打去问销售代表,明确答复一分钱不退,这种一拖再拖,敷衍客户的做法实在让人气愤,3月7日我打了12345,答复对方肯退50%,我觉得哪怕扣10%都可以接受,本来就是现在因为我家庭的原因我要求退定金,无力支付购车款,他们4S店这种店大欺客的做法应该有部门管管了。 在武汉网上群众工作部留言,给我的答复也是一样,我就纳闷了,这个林肯4S店什么都不做,就可以赚5000元,这大一个店就差这5000元吗?反正以后就算换车,我也不会买林肯了/:-
,以下是“”武汉网上群众工作部给我的回复,意粉说我就只能接受这个调解结果吗?5000元就打了水漂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汉阳区 2018-03-20 16:02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区工商质监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合同上注明了“定金”10000元,且定金不退,冲抵车款,所以商家坚持按照合同执行。经过十里所多次做工作,商家Z终同意退款50%。随后区工商质监局十里所将此信息反馈给留言人后,留言人觉得不能接受。
2018年3月13日下午区工商质监局十里所再次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对方仍然只同意退款50%。
2018年3月16日17:18区工商质监局十里所联系您,将以上处理结果反馈给您,向您解释依据合同法第115条定金罚则条款,在您违约的情况下,十里所不能强制商家退定金。Z终,您表示同意处理方案,十里所告知您会督促商家尽快办理退款手续。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