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武昌区水岸国际,年轻小区,住了不到三年的房子,本来就窄小的走廊被隔壁圈占了3米设了一个防盗门。你们理解下班回来只看到自己家大门旁边被装了一个外开防盗门的感受吗(楼层是三梯五户,我们这边是三户,我们家在中间,他们家在Z里面)。跟隔壁沟通说我们家不同意他们占用公共走廊设门,隔壁家居然毁三观的问我把他们家的防盗门移到我们家前面行不行,这意思是把我们家和他们家门口的走廊都圈占起来我门两家合用,我当时就拒绝了,不是每个人都跟他们家一样喜欢占小便宜,好好的楼道干净整洁明亮,为什么非要占那两三个平方的小便宜把新小区变成了老破旧的筒子楼,如果嫌房子小买大一点不就行了(别杠,杠也是我对)。于是,找物业、找城管、找房管、找街道,找12345,发现这种政策法规都明确规定违法的行为,居然政府部门都说不归自己管(物业说他没有执法权、城管说建筑里面的违建不归他们管、房管说房产证外面的区域不归他们管、街道说只能调解)。哎呦,我这一根筋的暴脾气,还不信邪了,这个社会黑的能变成白的?错的能变成对的?难道只能走司法程序?大家有什么好维权的建议可以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