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搞不懂租房被骗了,明明是诈骗,报警后中被认为是经济纠纷。
付先生想帮女友在汉阳某小区租一间房。很快,就有一名中介的小伙子联系他,称是汉商银座乙座13楼一家房产经纪公司,愿意代理付先生租房一事。
付先生于是与该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住合同,租金为每月800元,按照合同约定,“押一付三”(交一个月押金,三个月租金),另外缴纳物业费548元。付先生一次缴纳了3748元。
3月初,女友顺利入住。房子被隔成了6个单间,每一间都有点小,室内环境还算温馨,女友比较满意。但没想到,租进这间小屋是噩梦的开始。
住了不到2个月,4月中旬,付先生接到中介一名女子催租电话。按合同,付先生本应5月26日才缴房租。女子力劝,迟交早交,总是要交。付先生只好提前缴了一个季度的房租。7月中旬,中介另一名男子又打电话催缴租金,付先生随口问了一句:“不是还没到期吗”,对方语气粗鲁:“要住就快点给我缴钱,不住明天就给我滚”。
后来得知,物业费是由房东缴,中介相当于重复收取。付先生说,中介提前一个多月收租的做法,相当于承租户缴了两个月的押金。8月7日,就在付先生他们再次提前缴纳一个季度房租后不到20天,房东在他们的防盗门上张贴了一纸告知书,要求所有租户必须在8月20日前搬离。因为,房东已经很久没收到出租中介的租金了,并称出租中介“既无支付能力,也无支付意愿”。
无奈之下,付先生找到中介,要求中介退钱,但中介工作人员找出各种理由搪塞,“不知道情况”“公司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困难”“换老板了”“老板已经回老家,准备卖房子支付房东房租”等等,一个多小时的交涉,中介工作人员找出的理由就有10多种。
此后,付先生又几次同女友一起找了中介,但中介总是一句话,“无钱可退”。
付先生称,他们的租金已经缴到今年11月份,算上押金、重复缴纳的物业费,他们还剩下4000余元在中介手中。报警后被威胁,“看到一次找一次麻烦”“4000多元钱,对我而言,是两个月工资”。8月7日,付先生拨打110报警,民警出警后认为是经济纠纷,不能介入。
接着,付先生又先后向工商、房管部门打电话反映。工商部门当即回复称此事不属他们管;汉阳区房管部门11日回复,他们已经接到了很多关于该中介的投诉,对该中介下达了行政整改通知书并罚款,但他们也没有更多办法,建议付先生向派出所报案。
付先生联系上房东,希望房东能解除与出租中介的合约。这样,房东虽然没能收到中介上一季度的租金而遭受了一些损失,但毕竟收回了房屋出租权,可直接与付先生他们签订租赁合同。饱受出租中介困扰的房东爽快答应。
8月23日,付先生与房东来到这家中介公司。该中介提出,因为付先生报警给他们添了很多麻烦,不允许付先生女友继续住下去,否则,不同意解除双方合约。房东只好应允。就这样,付先生女友已缴纳房租到11月,却不能回去住。
大家说说看,有没有懂法律的网友好心解释下,这样公然骗钱的行为,跟抢钱有什么区别,钱被抢了,也只算经济纠纷?
本帖Z后由 落咯萝 于 2017-8-30 15:51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