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夏天都在房事上折腾,一波三折之后Z终在这疯狂的市场环境下作为买方习惯性的妥协:把房子买下来死心塌地落脚我大武汉。然后就是漫长的公积金贷款等审批,终于在上周五收到贷款审批通过的短信,改进联系中介转告卖方,本周一去政务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各种费用缴清一切顺利、然后把首付款打给了卖方。长舒一口盘算着终于不用再赖着住在现在的出租屋里了,(出租屋的房东是熟人,因为漏水等原因之前一直说要装修------)
昨天中介通知卖方,按照合同“甲方应在收到:(1)房屋过户完成后七日内,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卖方的答复是自己现在的房子还在装修,得到明年三四月份才能搬走。
求助万能的得意:
1、周一到政务中心办过户,缴各种税费,是否如合同所言意味着过户完成?可以要求卖方七天日腾空房屋
2、因为该房屋带装修和电器,如果后续有纠纷,如何做到保全房屋和设施的完整性?
3、果如卖方所言明年三、四月份或者更长时间才给腾退房屋,产生纠纷涉及诉讼,我需要作何准备?
才出校园没几年的买房小白,请大家畅所欲言,真心感谢!